ESR Group AR2022 eBook CH

ESR Group Limited年報2022 133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022年12月31日 2.1 編製基準(續) 綜合基準(續) 倘根據上述事實及情況的三個控制權元素中,有一個或以上出現變動,則本集團會重新評估是否控制投資 對象。附屬公司之擁有權權益變動(不涉及失去控制權)按權益交易方式入賬。 倘本集團失去對附屬公司的控制權,則會終止確認(i)該附屬公司的資產(包括商譽)及負債,(ii)任何非控股 權益的賬面值;及(iii)計入權益的累計匯兌差額;及確認(i)已收對價的公允價值,(ii)任何保留投資的公允價 值及(iii)損益中任何因此產生的盈餘或虧損。先前已於其他全面收入確認之本集團應佔組成部份乃重新分 類至損益或保留利潤(如適用),基準與本集團直接出售相關資產或負債所使用之基準相同。 2.2 會計政策及披露之變動 本集團已於本年度之財務報表中首次採納以下的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修訂本 引述概念框架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 於2021年6月30日後之Covid-19相關租金優惠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修訂本 物業、廠房及設備:擬定用途前所得款項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修訂本 虧損性合約 — 履約成本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2018年至2020年週 期的年度改進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隨附之說明性示例及《國際會計準則》 第41號修訂 適用於本集團的經修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性質及影響描述如下: (a)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的修訂本擬以2018年3月發佈財務報告概念框架 (「概念框架」)的提述取代 編製及呈列財務報表的框架的先前提述,而無需重大改變其要求。該等修訂亦為《國際財務報告準 則》第3號增加確認原則的例外,實體可參考概念框架釐定資產或負債的構成要素。該例外情況規定, 對於單獨而非於業務合併中承擔且屬於《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或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 — 詮釋 第21號的負債及或然負債,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的實體應分別提述《國際會計準則》第37 號或國際財務報告詮釋委員會 — 詮釋第21號,而非概念框架。此外,該等修訂澄清或然資產於收購 日期不符合確認資格。本集團已就於2022年1月1日或之後發生之業務合併前瞻性應用該等修訂本。 由於在本年度發生的業務合併中不存在修訂本範圍內的或然資產、負債及或然負債,該等修訂本對 本集團之財務狀況及表現並無構成任何影響。 (b)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的修訂本禁止實體從物業、廠房及設備成本中扣除資產達到管理層預定的可 使用狀態(包括位置與條件)過程中產生的全部出售所得款項。相反,實體須將出售任何有關項目的 所得款項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存貨釐定的成本計入損益。本集團已就於2021年1月1日或之後可 供使用之物業、廠房及設備項目追溯應用該等修訂本。由於在2021年1月1日或之後,在使物業、廠 房及設備達致可供使用狀態前並無出售任何產生的項目,故該等修訂本對本集團之財務狀況或表現 並無構成任何影響。 策略報告 財務報表 企業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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