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Group Limited年報2022 151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022年12月31日 2.4 重大會計政策概要(續) 所得稅 所得稅包括即期稅項及遞延稅項。所得稅如涉及在損益以外確認的項目,均在損益外確認,即在其他全面 收益或直接在權益內確認。 即期稅項資產及負債,乃根據於2022年12月31日前已頒佈或實質上已頒佈的稅率(及稅法),並考慮本集團 經營所在國家的現行詮釋及慣例,按預期自稅務機關退回或付予稅務機關的金額計算。 遞延稅項採用負債法就於2022年12月31日資產及負債的稅基與兩者用作財務報表的賬面值之間的所有暫時 差額計提撥備。 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均會確認為遞延稅項負債,惟: ‧ 倘遞延稅項負債乃因在一項並非業務合併的交易中初始確認商譽或資產或負債而產生,且於交易時 並不影響會計溢利或應課稅損益;及 ‧ 就與於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有關的應課稅暫時性差異而言,暫時差額的撥回 期間可予控制,而該暫時差額於可見將來很可能不會撥回。 遞延稅項資產乃就所有可扣稅暫時差額、結轉未動用稅項抵免及任何未動用稅項虧損的結轉而確認。如果 可能有可供動用可扣稅暫時差額、結轉的未動用稅項抵免和未動用稅項虧損的應課稅溢利,則會確認遞延 稅項資產,但以下情況除外: ‧ 與可扣減暫時差額有關的遞延稅項資產乃因初始確認在一項並非業務合併的交易中的資產或負債而 產生,並於交易時並不影響會計利潤及應課稅損益;及 ‧ 就與於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有關的可扣稅暫時差額而言,遞延稅項資產僅於 暫時差額於可見將來有可能撥回以及將有應課稅溢利以動用暫時差額以作對銷的情況下,方予確認。 遞延稅項資產的賬面值於2022年12月31日進行檢討,並於不再可能有足夠應課稅溢利以動用全部或部分遞 延稅項資產時作出調減。未確認的遞延稅項資產於2022年12月31日重新評估,並於可能有足夠應課稅利潤 以收回全部或部分遞延稅項資產時予以確認。 遞延稅項資產及負債乃按預期適用於變現資產或清還負債期間的稅率,根據於年末已頒佈或實際上已頒佈 的稅率(及稅法)計算。 策略報告 財務報表 企業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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