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邁進 70 企業管治報告 董事會欣然提呈本企業管治報告,當中載列有關本集團所採納及遵守的企業管治常規的討論。 企業管治常規 本集團承諾實現高水平的企業管治標準,以保障其持份者利益。本公司已應用上市規則附錄十四第2部所載企業 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的原則,根據企業管治守則的原則經營其業務,並於本公司的管治框架內強調該等原 則。董事認為,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年度」)內,本公司一直遵守企業管治守則載列的所有守則條文。 董事會 董事會的組成 於本年度及於本年報日期,董事會的組成如下: 執行董事 沈晉初先生(集團聯合創始人兼聯席首席執行官) Stuart GIBSON先生(集團聯合創始人兼聯席首席執行官) 非執行董事 Jeffrey David PERLMAN先生(董事會主席) Charles Alexander PORTES先生(集團聯合創始人) 胡偉先生 David Alasdair William MATHESON先生(於2022年6月1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 林惠璋先生(於2022年1月20日獲委任) 趙國雄博士(於2022年1月20日獲委任) Rajeev Veeravalli KANNAN先生(於2022年1月20日獲委任) 獨立非執行董事 Brett Harold KRAUSE先生 胡戈• 斯瓦爾爵士(The Right Honourable Sir Hugo George William SWIRE,KCMG) (於2022年6月1日舉行的股東週年 大會上退任) Simon James MCDONALD先生 劉京生女士 Robin Tom HOLDSWORTH先生(於2022年6月1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 藍秀蓮女士(於2022年4月19日獲委任) 郭瑋玲女士(於2022年5月25日獲委任) 董事履歷載於本年報「董事會」一節。 董事會成員之間概無財務、業務、家族或其他重大或相關關係。 主席及首席執行官 本公司董事會主席兼非執行董事Jeffrey David Perlman先生負責制定策略方向及對本集團的管理及營運進行高層 次監督。 首席執行官之角色由執行董事、集團聯合創始人兼聯席首席執行官沈晉初先生與執行董事、集團聯合創始人兼 聯席首席執行官Stuart Gibson先生共同擔任。聯席首席執行官負責管理及進行本集團業務、整體風險管理及日常 業務營運。 董事會管理與本公司日常業務管理在董事會主席及聯席首席執行官之間有明確劃分,確保董事會在行使權力及 決策過程中存在制衡機制。 非執行董事的任期 各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已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為期三年,除非發出一個月書面通知予以終止。 所有董事的委任須遵守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08條的輪值退任規定。任何董事的罷免須遵守香港法例第622章公 司條例的相關條文及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0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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