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邁進 78 企業管治報告 根據上市規則第3.29條,李先生於2022年已接受不少於15小時的相關專業培訓。 財務匯報及內部監控 財務匯報 董事確認彼等有責任編製本集團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核數師就其對財務報表的核數師報 告的匯報責任作出的聲明載於本年報第115至120頁的獨立核數師報告。 董事並不知悉任何有關可對本公司持續經營之能力構成重大疑問之事件或狀況之重大不明朗因素。 外聘核數師酬金 本集團的外聘核數師為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委員會有責任確保續聘核數師的客觀性及保持核數師的獨立性。 本集團會先每年對外聘核數師的表現和獨立性作出評價,方會於股東週年大會上建議彼等的委聘或續聘事宜。 如有意更換核數師,本集團亦會就彼等的專業知識、審計質素和獨立性等考量因素諮詢審核委員會。直至本報告 日期,審核委員會已考慮及批准委聘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於報告年度內為本集團核數師及相關估計之審核費用。 本集團已付或應付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的酬金乃就彼等有關稅務及交易服務的審核及非審核服務;截至2022年12 月31日止年度分別約為2,594,000美元及762,000美元。 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 董事會負責評估及釐定本公司為實現其戰略目標而願意承擔的風險性質及程度,並確保本公司持續建立及維持 適當有效的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包括確保本公司在會計及財務匯報職能方面的資源、員工資歷及經驗是 否足夠,以及員工所接受的培訓課程及有關預算是否充足,以及有關本公司ESG的表現及報告。 適時且有效地確認及管理風險對本公司業務及保障持份者的利益及價值而言至關重要。在承認對系統的責任及 檢討其成效的同時,董事會意識到該等系統旨在協助本公司管理而非消除未能達成業務目標之風險,且僅能就 不會有重大失實陳述或損失作出合理而非絕對保證。 審核委員會向董事會匯報,並獲授權和有責任持續監察及評估相關制度之有效性。審核委員會確保管理層維持 穩健的風險管理架構及健全的內部監控制度。 根據其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的職責範圍如下: (a) 檢討風險管理框架,包括識別、評估、監察和報告主要風險的流程及資源; (b) 監督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制定、實施和監察; (c) 定期檢討風險管理實踐對戰略、財務、合規、營運及技術風險等主要風險的充分性,包括檢討有效風險管理 的管治及流程; (d) 監督企業管治守則中的事項;及 (e) 就董事會或管理層提交的風險事宜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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