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手邁進 28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viii) 直線歸屬 36.91%的購股權(「已歸屬部分」)於授出日期歸屬,其餘購股權直至2021年1月20日(「歸屬期」)期間 採用直線法每日歸屬。 (ix) 行使條件 向各參與者授出購股權均附帶條件,其中包括在違約或其他人員離職情況下適用於特定參與者的具 體條件。 (x) 歸屬事件 倘出現下列事件,購股權將悉數歸屬: (a) 戰略競爭對手獲得本公司全面攤薄股本29%以上或成為本公司最大股東; (b) 除非繼任公司取得控制權並按經濟等同條款將一級僱員持股計劃下的購股權交換為新購股權, 否則任何人士取得本公司的控制權(即取得行使本公司50%以上控制權的權利); (c) 以同行買賣或向第三方出售的方式出售全部或絕大部分本公司股份; (d) 透過一項或多項交易出售本公司全部或絕大部分業務; (e) 高級經理向其提供服務的項目公司或本集團成員公司的全部或絕大部分股份,或高級經理受 僱的項目公司或本集團成員公司的全部或絕大部分股份(如適用)以同行買賣或向第三方銷售 的方式出售,或高級經理向其提供服務的項目公司或本集團成員公司的全部或絕大部分業務 出售,或相關高級經理受僱的項目公司或本集團成員公司的全部或絕大部分業務出售;或 (f) 本公司有償債能力清盤。 (xi) 購股權失效 除購股權任何特定條件另行指定的日期外,尚未行使購股權將於下列最早者失效: (a) 2016年1月20日(即e-Shang Cayman Limited、ESR Singapore Pte. Ltd.及Redwood Asian Investments Ltd.根據2016年1月的合併協議完成合併日期)起計滿十週年之日; (b) 法院批准本公司與股東所達成允許行使購股權的債務重整或償債安排之日起計六個月屆滿當日; (c) 通過本公司自願清盤(為進行重組或合併或因其他特定情況而清盤除外)的有效決議案; (d) 法院頒佈指令要求本公司清盤(為進行重組或合併或因其他特定情況而清盤除外)起計一個月 屆滿當日; (e) 參與者因法律的施行而被剝奪購股權的法定或實益擁有權,或作出或遺漏任何事宜致使參與 者被剝奪或被宣告破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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