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AR 2019 CN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33 ESR 年報 201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1 編製基準 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包括所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 際會計準則》及詮釋)、香港公認會計原則及《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編製。除投資物業、以公允價值 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金融資產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及負債乃 以公允價值計量外,該等財務報表乃根據歷史成本慣例編製。持作出售之出售組合按其賬面值與公允價 值減出售成本的較低者呈列。該等財務報表以美元呈列,除另有指明外,數值均四捨五入至最接近的千位數。 所有於 2019 年 1 月 1 日或之前開始的會計期間生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包括《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 金融工具、《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收益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6 號租賃,連同相關過渡 條文,已由本集團自採納以來於編製綜合財務報表時提早採納。 綜合基準 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附屬公 司為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實體(包括結構性實體)。當本集團通過參與被投資方的相關活動而承擔可 變回報的風險或有權享有可變回報,並且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方的權力(即是使本集團目前有能力主導被 投資方的相關活動的現時權利)影響該等回報時,即取得控制權。 倘若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少於投資對象大多數投票權或類似權利,本集團於評估其是否擁有對投資對 象的權力時會考慮所有相關事實及情況,包括: • 與被投資方其他投票持有人的合約安排 • 其他合約安排所產生的權利 • 本集團的投票權及潛在投票權 附屬公司的財務報表乃採用與本公司相同的報告期間按相同的會計政策編製。附屬公司的業績由本集團 取得控制權當日起合併計算,並會繼續合併,直至該等控制權終止當日。 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本集團母公司權益持有人及非控權益益,即使此舉會導致非控權 益益結餘出現虧損。有關本集團成員公司間交易之一切集團內公司間資產及負債、權益、收入、開支及 現金流量均於綜合時全額對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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