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AR 2019 CN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35 ESR 年報 201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2 會計政策及披露之變動(續) (b) 國際財務報表詮釋委員會-詮釋第 23 號澄清了當稅務處理涉及影響《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應用的 不確定性(一般稱為「不確定的稅務情況」)時所得稅(即期及遞延)的會計處理。該詮釋不適用於《國 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範圍外的稅項或徵稅,及尤其亦不包括與不確定稅項處理相關的權益及處罰相 關規定。該詮釋具體處理 (i) 實體是否考慮分開處理不確定稅項; (ii) 實體對稅務機關的稅項處理檢查 所作的假設; (iii) 實體如何釐定應課稅溢利或稅項虧損、稅基、未動用稅項虧損、未動用稅項抵免 及稅率;及 (iv) 實體如何考慮事實及情況變動。於採納該詮釋時,本集團考慮於其集團內銷售的轉 移定價是否會產生任何不確定稅務情況。根據本集團的稅務合規及轉移定價研究,本集團認為稅 務機關將很可能接受其轉移定價政策。因此,該詮釋對本集團的財務狀況或表現並無任何影響。 2.3 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本集團並未於財務報表中採納以下已頒佈但尚未生效的準則: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3 號修訂本 對「業務」的定義 1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國際會計準則》 第 39 號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7 號修訂本 利率基準改革 1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0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 第 28 號 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資經營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 注資 4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17 號 保險合約 2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 第 8 號修訂本 對「重大」的定義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修訂 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 3 1 於 2020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2 於 2021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3 於 2022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年度期間生效 4 尚未釐定強制生效日期惟可供採納 預期將適用於本集團的該等《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進一步資料如下。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3 號修訂本澄清業務的定義,並提供額外指引。該等修訂釐清,對於視作一項業務 的一整套活動及資產而言,其必須至少包含可共同對創造產出的能力做出重大貢獻的輸入資源及實質性 過程。業務毋須包括形成產出所需的所有投入或過程。該等修訂移除了對市場參與者是否能夠取得業務 及持續產出產品的評估。反之,其將重點放在所購入的投入及所購入的實質性程序是否共同對創造產出 的能力有重大貢獻。該修訂亦已收窄收益的定義範圍,重點關注為客戶提供的貨品或服務、投資收益或 日常活動產生的其他收入。此外,該修訂為主體評估所取得的過程是否為實質性過程提供了指引,並引 入了可選的公允價值集中度測試,允許對所取得的一組活動和資產是否不構成業務進行簡化評估。本集 團預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採納該等修訂。由於該等修訂預期應於首次應用日期或之後發生的交易或其他 事件,本集團於過渡日期將不會受到該等修訂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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