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AR 2019 CN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38 集思廣益 2.4 重大會計政策概要(續) 業務合併及商譽(續) 商譽初始按成本計量,即所轉讓對價、就非控股權益的已確認之金額及本集團先前於被收購方所持股權 之公允價值之總和超出所收購可識別淨資產淨值及所承擔可識別淨負債之差額。倘該對價及其他項目總 和低於所收購資產淨值的公允價值,則差額經重新評估後於損益確認為議價購買收益。 初始確認後,商譽按成本減任何累計減值虧損計量。商譽每年進行減值測試,倘出現顯示賬面值減值的 事件或相關情況有變,則測試頻率將會增加。本集團於 12 月 31 日進行商譽之年度減值測試。為進行減值 測試,業務合併時所收購的商譽自收購當日起分配至各個或各組現金產生單位(預期受惠於業務合併的協 同效益),而不論本集團的其他資產或負債是否分配至該等單位或單位組別。 減值透過評估商譽相關的現金產生單位(現金產生單位組別)的可收回金額而釐定。倘現金產生單位(現金 產生單位組別)的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值,則確認減值虧損。就商譽確認的減值虧損不可於其後期間撥回。 當商譽已分配至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組別),而該單位的部分業務被出售時,所出售業務的相 關商譽於釐定出售收益或虧損時計入該業務的賬面值。在此情況下出售的商譽根據所出售業務及所保留 現金產生單位部分的相關價值計量。 公允價值計量 本集團於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計量其投資物業、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全面收 入的金融資產及負債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及負債。公允價值為市場參與者 於計量日期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時收取或轉讓負債時支付的價格。公允價值計量乃基於假定出售資產 或轉讓負債的交易於資產或負債的主要市場中進行,倘無主要市場,則於資產或負債的最有利市場進行。 主要市場或者最優市場必須是本集團可進入的市場。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乃按對資產或負債定價時市 場參與者採用的假設計量,並假設市場參與者以彼等最佳經濟利益行事。 非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計及市場參與者透過使用資產的最高及最佳用途,或將其出售予另一名將使 用資產的最高及最佳用途的市場參與者而產生經濟利益的能力。本集團採用任何情況下均屬適當且有足 夠數據的估值技術計量公允價值,並盡量使用有關可觀察輸入數據和盡量避免使用不可觀察輸入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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