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AR 2019 CN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45 ESR 年報 2019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4 重大會計政策概要(續) 金融工具(續) 投資及其他金融資產(續) 後續計量 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 倘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本集團將按攤銷成本計量金融資產: • 旨在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的業務模式中持有的金融資產;及 • 金融資產的合約條款於特定日期產生的現金流量純粹為支付本金及未償還的本金產生的利息。 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其後於實際利率(實際利率)法計量,並可能受減值影響。當資產被終止確認、 修改或減值時,收益及虧損於損益確認。 本集團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包括貿易應收款項及計入預付款項、其他應收款項及其他資產的金融資產。 指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金融資產(股權投資) 於初始確認時,本集團可選擇於股權投資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金融工具:呈報項下的股權定義且 並非持作買賣時,將其股權投資不可撤回地分類為指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權 益工具。分類乃按個別工具基準釐定。 該等金融資產的損益不會循環至損益。當確立支付權時,股息於損益中確認為其他收入,與股息相關的 經濟利益將很可能流入本集團且股息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惟當本集團於作為收回金融資產部分成本的 所得款項中獲益時則除外,於此情況下,該等收益於其他全面收入入賬。指定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 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股權投資不受減值測試影響。 本集團選擇將其股權投資不可撤回地分類至該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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