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AR 2019 CN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48 集思廣益 2.4 重大會計政策概要(續) 金融工具(續) 金融資產減值(續) 一般方法(續) 本集團會在合約付款逾期 150 日時考慮金融資產違約。然而,在若干情況下,倘內部或外部資料反映,在 沒有計及本集團任何現有信用提升措施前,本集團不大可能悉數收到未償還合約款項,則本集團亦可認 為金融資產將會違約。金融資產在沒有合理預期收回合約現金流量時予以撇銷。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債券投資及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根據一般方法計量 受減值影響,分類至以下階段以計量預期信貸虧損,惟如下文詳述採用簡化方法計算的貿易應收款項及 合約資產除外。 第一階段-信用風險自初始確認以來並未出現顯著增加的金融工具,虧損撥備按十二個月預期信貸虧損 計量 第二階段-倘金融工具自初始確認起信用風險大幅增加,而金融資產並無發生信用減值,則就存續期預 期信貸虧損計提虧損撥備 第三階段-倘金融資產於報告日期發生信用減值(非購入或源生信用減值),則就存續期預期信貸虧損計 提虧損撥備 簡化方法 就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而言,本集團計算預期信貸虧損時應用簡化法。故此,本集團並無追溯信用 風險變動,而是根據各報告日期的全期預期信貸虧損確認虧損撥備。本集團已根據過往信貸虧損經驗建 立撥備矩陣,並就債務人及經濟狀況的特定前瞻性因素作出調整。 就包含重大融資成分及應收租金的貿易應收款項及合約資產而言,本集團計算預期信貸虧損時應用上述 簡化方法作為其會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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