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AR 2019 CN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62 集思廣益 4. 經營分部資料 為方便基金管理,本集團按產品及服務組織業務部門,有以下三個可呈報經營分部: (a) 投資分部分為三大類別: (i) 本集團計入資產負債表的物業,從中賺取租金收入及升值收入等總回報; (ii) 本集團管理的共同投資基金及投資公司與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從中賺取股息收入、分成盈利 及╱或分成升值收入;及 (iii) 其他投資。 (b) 基金管理分部透過基金及投資公司代表本集團資本合夥人管理資產,從中賺取手續費收入。本集 團的收費包括基本管理費、資產基金管理費、收購費、開發費及租賃費以及達到或超過特定目標內 部收益率後及本集團資本合夥人收到目標資本回報後的獎勵費。 (c) 開發分部透過開發、建設及銷售已竣工投資物業賺取開發利潤。開發利潤包括建築收入、在建投資 物業之公允價值收益及出售附屬公司之收益。本集團亦透過本集團管理的開發基金及投資公司的 開發活動,按本集團於該等基金及投資公司的共同投資比例賺取按比例盈利及按比例升值。 管理層分別監察本集團經營分部的業績,就資源分配及業績評估作出決策。分部業績基於可呈報分部的 利潤╱虧損(即計量持續經營的經調整稅前利潤╱虧損)評估。持續經營的經調整稅前利潤╱虧損與本集 團持續經營的稅前利潤的計量一致,惟利息收入、融資成本、匯兌差額、折舊及攤銷、以權益結算的購股 權開支、視為部分出售合資經營企業之收益及總部與企業開支則不計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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