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AR 2019 CN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82 集思廣益 16. 於一家聯營公司之投資 於 2019 年 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千美元 千美元 分佔資產淨值 – 6,941 收購之的商譽 – 2,393 – 9,334 本集團之聯營公司詳情如下: 所持有 本集團應佔 已發行 註冊成立 實際擁有權益 名稱 股份詳情 及營業地點 百分比 主要業務 Sabana Investment Partners Pte. Ltd. 普通股 新加坡 42.8% 投資控股 附註: 於 2019 年 6 月 28 日,本集團透過其全資附屬公司 Infinitysub Pte. Ltd. 完成向 Vibrant Group Limited (Vibrant) 收購 Sabana Investment Partners Pte. Ltd. (「 SIP 」)的 51% 權益。本集團此前擁有 SIP 的 42.8% 權益。收購後,本集團將所持 SIP 的 93.8% 權益入賬列為於附屬公司 的投資(附註 34 )。 17.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於 2019 年 於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千美元 千美元 按公允價值計量的無報價股權 (i) 589,417 335,771 附註: (i) 該等投資的公允價值乃根據本集團應佔投資基金及聯營公司資產淨值的比例估計。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於聯營公司之投資內的豁免,倘本集團作為投資基金管理人,則不使用權益法將其於聯營公司及 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入賬。取而代之,本集團已選擇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 9 號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損益的方 式計量其於聯營公司及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該豁免與以公允價值計量較採用權益法可為財務報表使用者提供更有用的資料 有關。此乃對使用權益法計量所持聯營公司權益的規定的豁免,而非《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範圍內聯營公司及合資經營企業 會計處理的例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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