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AR 2019 CN

提名委員會採納的董事會提名政策、程序及準則概述如下: (a) 使用公開廣告或外聘顧問的服務協助物色人選,考慮來自廣泛背景且符合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董事會 成員多元化政策 」)的人選,並根據客觀準則考慮人選,並確保獲委任人士有足夠時間投入有關職位; (b) 根據候選人提供的履歷資料及書面確認進行背景調查,並採取合理步驟以尋求候選人澄清(如需要); (c) 參考上市規則的獨立性規定,評估將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候選人的獨立性; (d) 如候選人將出任第七家(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董事職位,則考慮候選人是否有能力為董事會投入足夠時間; (e) 如有需要,可邀請候選人與提名委員會成員會面,以協助考慮建議提名或推薦的建議; (f) 召開提名委員會會議以考慮候選人; (g) 向董事會提交提名建議,以供考慮及批准,或向股東提出建議以供批准;及 (h) 就重新委任將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膺選連任的董事而言,在考慮本公司的策略、架構、規模及組成以及彼等 的經驗及技能後,審閱候選人的履歷。 本公司已採納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為實現董事會成員多元化,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規定 : (a) 董事會中執行董事與非執行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組合應該保持均衡,致使董事會具備高水平獨立性,能 有效行使獨立判斷能力。非執行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應有足夠才幹和人數,致使其意見受到重視。 (b) 甄選候選人將按一系列多元化範疇為依據,包括但不限於性別、年齡、文化及教育背景、種族、專業經驗、技能、 知識及服務任期。本集團將適當地制定招聘及甄選常規,以考慮來自廣泛領域的人選。最終將按候選人的優點及 將為董事會帶來的貢獻而作決定。 提名委員會認為,現時董事會的組成符合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的目標,並將每年檢討該政策,以確保該政策在實現 其目標方面持續有效。 根據職權範圍,提名委員會每年須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提名委員會日後須嚴格遵守此規定。 企業管治職能 本公司已採納企業管治守則作為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政策。 董事會負責履行企業管治職能。董事會已履行以下職責: (a) 制定及檢討本公司有關企業管治之政策及常規; (b) 檢討及監察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 (c) 檢討及監察發行人在遵守法律及監管規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規; (d) 制定、檢討及監察適用於僱員及董事的操守及商業道德守則;及 (e) 檢討本公司遵守企業管治守則的情況及在本企業管治報告內的披露。 公司秘書 李建成先生(「 李先生 」)於 2019 年 2 月 22 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之公司秘書。彼亦為本公司的集團法律顧問(資本市場),因 此為熟悉本公司日常事務的本公司僱員,。 根據上市規則第 3.29 條,李先生於 2019 年已接受不少於 15 小時的相關專業培訓。 64 集思廣益 企業管治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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