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AR 2021 (CN)

董事會報告 116 再創高峰 (b) 本公司須根據《上市規則》刊發任何年度或半年度業績公告,或刊發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業 績公告(無論《上市規則》規定与否)的最後期限; 直至㊒關業績公告年度刊發日期止期間內不得授出任何奖勵,倘向董事授出,不得於下列期間授 出奖勵: (a) 不論上文第(vi-a)及(vi-b)段所述,於緊接年度業績刊發日期前60日或(倘為較短者)相關財政 年度結束至業績刊發日期止期間;及 (b) 緊接季度業績(如㊒)及半年度業績刊發日期前30日或(倘為較短者)相關季度或半年度期間 結束至業績刊發日期止期間。 (vii) 向關連人士授出 凡向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員或主要股東(獨立非執行董事除外)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聯繫人授 出,均須事先獲得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不包括身為所涉授出中擬定承授人的獨立非執行董事)批 准,而對關連人士的一切授出均須符合公司法及《上市規則》的規定,其中包括必要時須獲取股東 的事先批准。 (viii) 償付奖勵 在長期奖勵計劃的条款及各份奖勵適用的㊕定条款的規限下及根據該等条款,奖勵将於授出函件 訂明的日期(「歸屬日期」)歸屬。倘奖勵的歸屬須待達成基於表現、基於時間及╱或其他条件達成 後方可作實,倘該等条件未達成,則尚未歸屬的相關股份部分所涉及的奖勵将自動失效。 董事會可全權酌情決定於長期奖勵計劃下授出或将授出的所㊒或任何部分奖勵能否於以配發及發 行或轉讓股份方式歸屬時償付或以現金款項償付(「現金款項」),就長期奖勵計劃而言,該款項指 本公司於奖勵歸屬時以現金代替股份之方式按A x B之公式向參与者作出之付款,其中A=已歸屬之 奖勵所涉及之股份数目;及B=股份於相關歸屬日期於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列之股份收盤價。)任何 相關決定均可根據具体情況或一般於所涉奖勵之授出日期或相關歸屬日期或前後任何時間作出, 且董事會須向相關承授人通知相關決定。奖勵将由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於相關歸屬日期當日或之 後盡快且無論如何不遲於相關歸屬日期後30日內,以下列方式償付: (a) 本公司向承授人配發及發行入賬列為繳足之㊒關数目的股份;或 (b) 本公司指⽰及促使受託人向承授人轉讓㊒關数目的股份;或 (c) 本公司支付或促使支付現金付款(且本公司可酌情決定以港元或承授人當地货幣等額金額 (按本公司可酌情決定之匯率基準轉換)支付或促使支付現金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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