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AR 2021 (CN)

董事會報告 122 再創高峰 已發行可換股債券 於2020年9月,本公司完成向專業及機構投資者發行於2025年到期的350百萬美元1.50%可換股債券(「債券」)。 債券可按轉換價每股32.13港元(可予调整)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份,假設債券獲悉数轉換,債券将轉換成 84,427,015股股份,相當於本公司當時已發行股本約2.77%及經發行㊒關轉換股份扩大後本公司當時已發行股 本約2.69%(假設本公司已發行股本並無其他變動)。債券於新加坡證券交易所㊒限公司上市及買賣。 扣除債券發行的相關費用、佣金及開支後,債券發行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約為345.0百萬美元,本公司正将該等 款項用作對現㊒借貸再融資、為潜在收購及投資機會以及營運資金需求撥付資金以及作本集團一般企業用途。 基於所得款項淨額,並假設債券獲悉数轉換,每股股份之淨價格約為31.67港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所得 款項淨額已全數用於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9月10日之公告所披露的用途。 董事相信債券發行将會使融資來源多元化並拓寬投資人基礎。這是本公司的首次可換股債券發行並且符合其 資本管理策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債券並無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換股債券 結餘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0披露。 ㊝先購買權 組織章程細則或開曼群島公司法並無㊒關㊝先購買權的条文,規定本公司須按比例向現㊒股東發售新股份。 關連交易(包括持續關連交易) 除本公司日期為2021年8月4日、2021年8月24日、2021年10月12日及2021年11月3日之公佈及本公司日期為2021 年10月18日之通函㊒關收購ARA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及其附屬公司所披露者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年度,本公司並無与本集團關連人士進行須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的申報、公告或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的任何交易。 關聯方交易 倘一方㊒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另一方或可對另一方的財務及營運決策發揮重大影響力,則雙方視為㊒關聯。倘 雙方受共同控制,亦視為㊒關聯。本公司主要管理層成員及彼等的近亲亦被視為關聯方。㊒關關聯方交易的討 論,請見本年報綜合財務報表附註38。董事認為,關聯方交易乃按公平基準進行,且不會扭曲我們截至2021年 12月31日止年度的業績或令㊒關業績無法反映我們的未來表現。於本附註所述的所㊒關聯方交易並不構成上 市規則項下的關連交易或持續關連交易,或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14A.76(1)(a)及(b)条項下申報、公告或獨立股 東批准規定。 慈善捐款 本集團於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作出的慈善及其他捐款為130,000美元(2020年:144,000美元)。 報告期後重要事項 除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46所披露的資料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後及直至本報告日期,概無重大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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