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R AR 2021 (CN)

151 E S R 年報 2 0 2 1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021年12月31日 2.4 重大會計政策概要(續) 投資物業 投資物業包括持作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之已落成物業及在建或重建物業(包括持作使用權資 產之租賃物業股權)。投資物業初步按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計量。交易成本包括轉讓税項、法律服務的 專業費用及使物業達到可經營所需狀況的最初租賃佣金。倘達到確認標準,賬面值亦計入於成本產生時 替代現有投資物業一部分的替代成本。 於初始確認後,投資物業按公允價值列賬。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損益於產生年度計入損益。 投資物業乃於其出售或永久撤離使用且預期自其出售並無任何未來經濟利益時終止確認。停用或出售投 資物業的任何損益於停用或出售年度於損益確認。 僅在停止自用或開始經營租賃的證據顯⽰用途改變時,方向投資物業作出轉撥。 持作出售之非流動資產及出售組別 倘非流動資產及出售組別的賬面值主要透過銷售交易而非持續使用收回,則歸类為持作出售。在此情況 下,資產或出售組別須可按其現狀即時出售,惟須符合出售該等資產或出售組別的慣常条款及出售須具 十分把握。所㊒分类為出售組別的附屬公司資產及負債重新歸类為持㊒出售,而不論本集團於出售後㊒ 否保留其前附屬公司的非控股權益。 分类為持作出售之非流動資產及出售組別(投資物業及金融資產除外)以其賬面值及公允價值減出售成 本(以較低者為準)計量。分类為持㊒待售的物業、廠房及設備与無形資產不予折舊或攤銷。 其他無形資產(商誉除外) 單獨收購之其他無形資產於初始確認時按成本計量。於業務合併中收購之其他無形資產的成本為於收購 日期之公允價值。其他無形資產之可使用年期評估為㊒限。年期㊒限之其他無形資產其後按可使用經濟 年期攤銷,並於㊒跡象顯⽰其他無形資產可能減值時評估減值。可使用年期㊒限之其他無形資產之攤銷 期及攤銷方法至少於各財政年度末檢討一次。 具無限可使用年期之無形資產個別或按現金產生單位層面作年度減值測試。該等無形產不會攤銷。具無 限年期之無形資產之可使用年期會每年檢討,以確定無限可使用年期之評估是否持續可靠,否則可使用 年期之評估按前瞻基準由無限年期更改為㊒限年期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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